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36013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300MB167651243322036013003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A101-A111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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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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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材料审核办结 | 1.0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办理结果样本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异地就医经办服务规程》(苏医保规〔2019〕1号) 第六条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因病转诊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答:
因病转诊人员:需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转诊异地就医“一次备案一年有效”,即办理一次转院备案手续的有效期为 1年,1年内在转往医院刷卡结算住院费用,不需再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已办理转诊备案的人员,因病情危重需转往上级医院,需提供备案地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再次提交申请备案,审核通过后实现再次转诊。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27-12393或12345服务热线 |
监督投诉方式 | 0527-84368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