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36013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MB167651243322036013003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A101-A11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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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材料审核办结 1.0工作日 材料齐全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异地就医经办服务规程》(苏医保规〔2019〕1号) 第六条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因病转诊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答:
因病转诊人员:需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转诊异地就医“一次备案一年有效”,即办理一次转院备案手续的有效期为 1年,1年内在转往医院刷卡结算住院费用,不需再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已办理转诊备案的人员,因病情危重需转往上级医院,需提供备案地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再次提交申请备案,审核通过后实现再次转诊。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27-12393或12345服务热线
监督投诉方式 0527-84368955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A101-A111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27-12393或12345服务热线
监督投诉
  • 0527-8436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