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生育津贴支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320536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MB16765124332053600200005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300MB16765124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1楼A101-A111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病历资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1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 审核 0.6工作日 审核是否满足要求
3 拨付 0.2工作日 医疗费用支付
4 办结 0.1工作日 办结归档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增补依据
  •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常见问题
问:
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答:
身份证(或社保卡)、出院小结、结婚证、单位对公账户、生育服务证(三胎及以上需提供)。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27-12393或12345服务热线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68205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宿迁市司法局
电话0527-84362806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36号
网址http://sfj.suqian.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电话0527-82685075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玉兰路166号
网址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1楼A101-A111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27-12393或12345服务热线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6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