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护士执业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346461998Q3000123014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宿迁市卫健委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300346461998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B30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护士执业注册逾期三年申请的)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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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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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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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人临床实习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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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审核决定 1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9〕30号) 【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278439621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89699;12345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宿迁市司法局
电话0527-84362696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36号
网址http://sfj.suqian.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电话0527-82685075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玉兰路166号
网址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B308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439621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8969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