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办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2010904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30001431976863320109048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宿迁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3000143197686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宿迁市太湖路77号(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贸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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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要提交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其他监护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身份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国家工作人员要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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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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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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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初审 | 通过 |
2 | 审批 | 2工作日 | 审批 | 通过 |
3 | 制证 | 2工作日 | 制证 | 通过 |
4 | 发证 | 2工作日 | 发证 | 通过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收费依据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21】22号 | ||
收费标准 | 120元/证 | ||
允许减免依据 | |||
备注 | 暂无 | ||
收费项目名称 | 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收费依据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21】22号 | ||
收费标准 | 120元 | ||
允许减免依据 | |||
备注 | 暂无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护照 |
审批结果样本 | 护照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第一款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27-84352088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52089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需遵守法律程序,提供真实信息。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宿迁市司法局 |
电话 | 0527—84362806 |
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36号 |
网址 | http://sqsc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27-82685075 |
地址 | 宿迁市湖滨新区玉兰路166号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