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5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014319629F3321005003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宿迁市教育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300014319629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B118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具有合法办学手续的民办中小学。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民办学校拟刊登的广告内容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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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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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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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的申请进行审核 1工作日 按照规定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批准XXX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批准XXX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一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应当将审查批准文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27-8438961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89613,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申请权,参与权,陈述、申辩权,行政监督权,行政救济权等;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服从行政管理,协助行政主体正常执行公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等。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宿迁市人民政府
电话025-83335716,0527-84362806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36号宿迁市司法局辅楼202室
网址http://jyt.jiangsu.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电话0527-82685075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玉兰路166号
网址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B118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438961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89613,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