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705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300014319506E3000117050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300014319506E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B202号工程综窗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商品房预售方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度、进度说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营业执照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
查看更多 |
4 |
商品房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5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
查看更多 |
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7 |
国有土地证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
查看更多 |
8 |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9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
1 | 受理 | 1工作日 |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 证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现场勘查时间除外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27-84396261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45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电话 | 0527-84362806 |
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36号宿迁市司法局204室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27-82685075 |
地址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苏州东路7号(苏州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处东侧100米)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