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2321300469760234X3321017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21300469760234X332101701300013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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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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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婚姻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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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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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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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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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大修费用发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农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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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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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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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银行借记卡(存折)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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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0工作日
2 受理 0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 审批 1工作日 审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4 支付 0工作日 提供的银行卡真实、有效。
办理地点
  • 市直管理部: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市便民方舟3号楼1楼大厅,电话:0527-84396380;宿豫管理部: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华益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527-84465454;宿城管理部: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首公积金综合窗口,电话:0527-84313636;沭阳管理部:沭阳县苏州路4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27-83554416;泗阳管理部: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27-85213280;泗洪管理部:泗洪县古徐广场北侧政务服务中心5楼大厅,电话:0527-86229293。
咨询方式
  • 0527-1232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