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登记(核发)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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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渔业船舶登记(核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300MB1991360T300012018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MB1991360T300012018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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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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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依法需要取得的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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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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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国籍注销或中止证明书(制造渔业船舶除外)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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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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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抵押权、租赁、变更、注销登记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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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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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2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级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 审核 0.6工作日 审核通过
3 审批 0.2工作日 审批通过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一楼B117联合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228806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27-82288099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9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