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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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1300MB15078740300103004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MB15078740300103004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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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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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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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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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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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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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2 办理 1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4.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税款征收完成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反馈 0工作日 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 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2楼办税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9688878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