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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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1300MB1505043X3000715001007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MB1505043X300071500100705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详见填写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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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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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动产权属证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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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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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动产界址、面积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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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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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审核 0.5工作日 符合要求
2 登记发证 0.5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A:宿迁市洪泽湖路887号便民方舟3号楼二楼(全层)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公地址B:宿迁市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口(宿城新区儿童医院南侧)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公地址C: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华益大厦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439637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9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