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30005189924753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051899247530001310030002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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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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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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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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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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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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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登记 1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一楼304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4396202,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9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