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13000518992475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3000518992475300013100300014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其中身份证件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
查看更多 |
4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
查看更多 |
5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登记 | 1工作日 |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一楼304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4396202,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9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