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公司设立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30005189924753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05189924753000131003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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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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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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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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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其中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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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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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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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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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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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登记 1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一楼304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4396202,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5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