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许可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许可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3000161805876332011707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01618058763320117070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构章程及主要管理制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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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餐厨废弃物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技术方案和达标排放方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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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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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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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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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情况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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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特许经营协议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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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6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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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告知承诺书 (仅适用自贸试验区和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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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 勘察 0.5工作日 是否符合江苏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 反馈 0.5工作日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做出反馈意见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B309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窗口电话:0527-84396296 环卫处业务咨询电话:0527-8438739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1881071;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