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机动车登记
宿迁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撤销机动车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130001431976863321009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01431976863321009008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动车号牌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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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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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动车行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已关联可信电子证照(超管),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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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1.申请人自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发出补正告知;2.超管共享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人员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补齐补正;3.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办理地点
  • 宿迁市湖滨新城晓店街道向北3公里(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车管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2-6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1212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5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