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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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编码 11321300014319629F3000505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300014319629F300050500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就业单位变动的还需提交就业变动审批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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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于接受学费补偿资金的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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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就业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连续就业36个月期间)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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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人工资银行账户发放记录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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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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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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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已关联超管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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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本人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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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就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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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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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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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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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0工作日 按照法定标准
2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清单内电子证照)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运用可信电子证照(超管)系统进行补齐补正;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 审批 1工作日 审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1楼B118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27-8438966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7-84389613,监督投诉电话:12345